我们华夏一直都是一个大陆体系中央集权典章制的国家,从朱元璋建立明朝并颁布大明律之时,我们传统的中央集权典章制这一制体系就已经走到了顶点,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这是非常重要的进步。但是随着科学与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地理大发现以后,西欧文明得以进化,直到清朝被欧美列强用坚船利炮轰开国门,最近两百年我们华夏的历史一直是在被动挨打。因为我们的传统体制与文化已经无法适应当时国际环境的剧变,高级的文明对于低等文明一直具有天然的侵略性,历史上无数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证明了这一结论。
我们华夏能够屹立东方五千年,历经无数征服与被征服,汉文化得以延续至今,证明我们华夏种姓坚韧,任何外来文明不融于我们华夏就无法长久的统治这片大陆。所谓胡无百年运,靠的就是强大的融合力,有点像鲁迅先生所说的拿来主义。我们华夏,融合力是我们华夏民族最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几千年来的历史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现代社会进步已经越来越快,过去五十年的科学与技术进步已经超越了之前人类一万五千年的进步。未来科学技术会发展得越来越快,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必须改变,陆权国家无法战胜海权国家,历史早已证明了这一点。摆在我们华夏子女们的面前的是一个历史性的选择,我们要不要拥抱海洋法体系,建立一个司法独立,行使判例法的契约型法制社会?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华夏文明近两千年来一直是外儒内法,所谓“法无边则威不可测”。用以恐吓民众,阉割思想。统治者巧妙的用各种制度让精英依附于皇权,我们从没有独立的知识份子,有的只是读书人,权力都系于一尊,社会无法自主的焕发生机。
在海洋法体系中,最高法院拥有释法权,所有案件由最高法院释法从而形成判例。对于公诉与刑事案件由公民随机组成的陪审团裁定罪名是否成立,地方法院的法官只负责释法与量刑。从司法体系的设计上避免出现腐败。
我们要做的就是重新设计司法体系,建立最高大法官制。法律的本质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法律对人的要求应该是低于道德对人的要求,避免法律成为政权的敛财工具。要让所有的公民都清楚的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做事的准则是什么。让我们华夏得以从内到外的散发生命力与创造力。运用更先进的社会体制以面对未来的不断变化与进步。
最高大法官将实行总统提名制,除第一批由教会指定外,未来的大法官都将由时任国家领导提名,由参议院与众议院审议。共设9人,每人任期二十年。第一批最高大法官将由大陆的汉人们三人,回族一名,维族一名。香港地区一名,台湾一名,英国一名,美国一名共同组成。让我们借助友国的力量,重新构建全新的司法体系,保障每位公民的权利以及自由。人权天赋,大家都能拥有言论的自由,信仰的自由,免于饥饿和免于恐惧的自由。